长城保护条例规定了什么?哪些行为会面临处罚?快来了解:施行时间、保护范围、原则及各方职责全知道

  新闻资讯     |      2026-01-15 02:48

与长城保护相关的条例已然开启实施进程,这份文件清晰界定了各级政府以及部门所应承担的责任,并且针对怎样利用长城给出了详细规定。就公众来说,领会这些条款能够助力我们更优地投身并监管长城的保护工作。

长城保护的责任主体

条例清晰表明,长城所处地域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其相关的文物主管部门,承担着本行政区域范围以内的长城保护工作。这实际意味着,保护长城并非单单是中央政府所应尽的职责,地方政府必须要承担起直接的管理责任来。

与此同时,国务院当中那个负责文物管理的部门承担起制定全国范围内整体性保护规划的职责。而地方呢,在开展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诸多规划制定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将长城保护措施优先予以落实,以此来避免建设活动给长城带去破坏。

奖励与认定机制

政府部门对于那在长城保护里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给予奖励,这一条款意在鼓励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投身到保护工作当中来 。

条例施行以前,就已经被认定了的,然而却还没有被核定成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那些长城段落,需要在此后的一年时间之内,去完成核定公布的相关程序。这样的举措,加快了长城保护的法制化前行进程,能够确保每一处长城段落,都可以获得法律层面的身份认定。

工程建设管控要求

所有单位或者任何个人,都不可以在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所禁止建设的保护范围以内开展工程建设。这是用于保护长城本体安全的最为直接的防线,其目的在于去杜绝紧挨着长城的开发行为。

设若于建设控制地带或者未禁止工程建设的保护范围之内展开施工,那么就一定要严格依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审批规定来行事。这给必要的建设项目提供了合规的路径,然而其前提是务必经过文物部门的批准。

保护机构与人员配置

对于长城所在之地的省级政府而言,需针对辖区内部的每一段长城,去确定专门的具体保护机构。一旦有了清晰明确的保护机构,那么日常管理工作、巡查工作及维护工作才能够切实地落到实处。

可以聘请长城保护员的是当地县级政府,针对的是地处偏远、缺乏利用单位的长城段落,政府会给予适当补助,依靠当地群众的力量进行日常巡查和看护。

跨区域协作与开放管理

要是长城的那段处于行政区域边界那儿,相邻的地方政府得构建联席会议制度,借由固定的会议,一块儿研讨处理保护期间碰到的重大问题,防止因行政区划分隔进而互相推诿责任。

划分出长城段落作为参观游览区域,存在着严格的条件,那就是得已经划定好保护范围,创建了档案以及标志。并且在开放之后,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朝着国家文物部门备案,以此来保证开放的行为处于监管的范围之下。

监督执法与公众参与

只要是任何人察觉到长城出现遭受损坏的情况,那么便都能够朝着保护机构或者当地文物部门去进行报告,而接到报告的单位必定要马上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并且还要向上级政府进行报告,以此来形成快速反应机制。

省级以上文物部门,具有针对违规把长城段落辟为游览区的行为,依法进行取缔以及没收违法所得的权力。对于游览区内不符合保护规划的服务项目,需要责成改正并且予以处罚,以此来杜绝破坏性开发 。

长城遭受破坏,这些规定能否真正起遏制之效,关键在于是否执行。普通公众于长城保护监督方面,你觉得还能发挥哪些更具重要性的作用呢。欢迎于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同时也请点赞对本文予以支持。